凤庆县中医医院职工考勤制度
一、考勤办法
各科室必须设立考勤登记簿,由科室主任或者护士长负责考勤,如实登记职工的上下班时间和请、销假手续。
二、请销假程序
1、任何休假必须事先申请批准(紧急事宜可电话请假,后补手续),以书面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,请假条必须到办公室及时备案。
2、职工请假;请假三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;三天以上须经院长批准。
3、中层请假:科室负责人请假的,须经值班领导批准。
三、职工因故请假规定
(一)病假
1、病假连续休假中遇有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均计算在病休日内。
2、病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
4、病假连续两个月或半年内累计90天以上者,发放基本生活费。
(二)事假
1、日期计算:公休日、节假日均不包括在事假内。
2、事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
3、事假连续1个月或全年内累计60天以上者,按待岗处理。
(三)工伤假
1、职工因公受伤需要休息,必须有所在部门科室、医院办公室和医院医务科的证明。
2、工伤假期间:本人无责任的工资及津贴正常发放,享受部门科室的平均绩效工资;本人有责任的工资及津贴正常发放,无绩效工资。
(四)婚假
1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院情况,规定职工婚假为7天,晚婚假(男30岁,女27岁)为10天,大龄晚婚假(男35岁,女30岁)为15天。
2、婚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正常发放,无绩效工资。#p#副标题#e#
(五)丧假
1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医院情况规定,职工/直系亲属丧假为5天,需要赴外地者依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。
2、丧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正常发放,无绩效工资。
(六)生育假
1、按照医院制度执行(人流7天,取环、放环3天)。
2、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,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;分娩时遇有难产,施行剖腹产术、产钳术、臀位助娩手术的,增加产假15天;
3、生育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正常发放,无绩效工资。
四、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
1、迟到: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,报道考勤者为迟到。
2、早退:下班时间,提前离岗5分钟下班者为早退。
3、旷工:
(1)上班迟到超过30分后报道考勤者以旷工半天论处。
(2)下班早退30分者以旷工半天论处。
(3)未经请假或假满后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。
(4)请假条未在办公室及时备案者按旷工论处。
五、违纪现象的处理
1、批评教育结合经济处罚。
2、处罚程度,对迟到、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50元;对旷工者,按半日计算扣发当月工资100元,连续旷工2天以上者待岗乃至除名。
3、上班干私活,在外兼职、消极怠工、不服从工作安排,业务考核极差者,令其停职待岗处理。停职待岗期间的待遇按医院一次申告待岗的规定执行。
4、对违法乱纪受到公安等执法机关制裁者,停发当月工资,生活费和半年绩效工资。
5、值班时间值班人员一律禁止带闲杂人员进入治疗区域,一经发现处罚值班人员100元,科室主任2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