凤庆县中医医院仪容仪表文明规范
时间:2014-07-03 10:45 发布人:远志 浏览:
1、举止稳重、端庄,衣着整洁、美观,着装与自身职业、身份、特定活动氛围相和谐,工作人员、礼仪人员统一着装、佩带上岗证与标志牌。
2、工作服装要求衣扣完整,无破损、无污迹。
3、护理人员上班时着统一规定的工作帽、工作服装、工作鞋,不浓装艳抹,不留长指甲,不涂有色指甲油,不佩戴项链、耳环/针。
4、女医师、女职工上班时易淡妆,不浓妆艳抹,不留长指甲,不涂有色指甲油,不佩戴项链、耳环(针)。
5、发放患者服装时应视其性别、身高、体型等定,勿使患者穿与性别、身材不适,破损、污迹之服装,切实维护患者形象与尊严。
6、工作人员在院工作期间穿戴不得有损医院形象(拖鞋/背心/短裤等)。
7、外出期间应着便装,不得穿工作服进食堂就餐或出入其他公共场所。
8、乘车遵循长、弱、残、幼、客人为先的原则。与领导、嘉宾握手时,应面带微笑,自然平视对方,忌漫不经心。不在公众场合吸烟,不随地扔烟头、不随地吐痰、不随地扔垃圾、不践踏绿草、不折摘花木。
9、言语热情、大方。尊重对方、谦虚礼让。与领导、嘉宾相遇时,应积极主动致意问候,如:“您好!”、“欢迎您来我院!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