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策划 | 2017年中医药工作发生了哪些大事要事?
2017年大事记
2017年,中医药工作要事频现,亮点纷呈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正式实施,中医中药中国行再启航,中医药“一带一路”发展规划助力中医药走向世界,这些重大举措托举中医药事业在新时代的“腾飞”。
1月
1月,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屠呦呦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,成为获此殊荣的首位女性科学家;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中医药“一带一路”发展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;习近平出席中国向世卫组织赠送针灸铜人雕塑仪式。
疾病无国界,医疗无国界。医疗的本质就是要造福人类健康。中医药一直就在“走出去”的路上,成为中国与各国开展人文交流、促进东西方文明互鉴的靓丽名片,成为中国与各国共同增进健康福祉、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载体。
“一带一路”倡仪的提出和实施,为中医“走出去”提供了难得的契机。在“一带一路”战略大背景下,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,中医药被频繁纳入中外首脑会谈议题,成为国家层面交流合作的重要领域,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,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。
中医药“一带一路”发展规划的宗旨在于,以中医药“为世界提供服务”的理念,结合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进一步强化中医药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发展和传扬,实现文化交融与贸易往来,促使中医药进一步“走出去”。
6月
6月29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举办第三届国医大师、首届全国名中医表彰大会。
7月
7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正式实施,国粹有了国法保障。
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、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,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。中医药法体现了中医药自身特点,改革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,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,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。中医药法的出台还有利于提升中医药的全球影响力。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推动中医药法施行,并与各部门协调配合,制定中医药法配套制度,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等5个配套制度先后出台并实施。各地多措并举,落实法定职责,相继推动中医药地方条例制修订工作,各省均将中医药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。
7月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等24部门启动中医中药中国行第三阶段活动——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。
2007~2010年,是中医中药中国行的第一阶段,以城市大型现场科普宣传活动为主。这一阶段为中医药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,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。
2010年起,中医中药中国行第二阶段适时启动,立足让基层人民群众得实惠,将活动重心下移,把“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家庭”作为主要工作。
2017年,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进入崭新的第三阶段——“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”启程。“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、提升民众健康素养”成为这一阶段的主题,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宣传活动。第三阶段中,中医药知识普及更加广泛,中医药文化深入人心,中医药服务走进百姓生活,信中医、爱中医、用中医逐步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健康的选择和习惯。
中医药文化在一场又一场的活动中深入人心,在一次又一次的义诊中焕发光彩,在一站又一站的传播中春风化雨。如今,北至漠河,南至南沙群岛,西至伊犁,东至厦门,中医中药中国行走遍了包括港澳台在内的所有省份和地区,所到之处,无不受到热烈欢迎。中医中药中国行的星星之火,已经汇集成中医药振兴发展的燎原之势。
8月
8月2日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发布《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(2017—2020年)》,发挥中药材产业优势,推进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。
10月
10月18日,党的十九大召开,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报告中提出,“坚持中西医并重,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。”
11月
11月21日,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,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。